与股友yueyue2008商榷,关于王家等全部退出的推断是不严谨的,但动作是肯定有的。
首先,1月16日是公布年度报表的时间,不会是转让的时间。离23年1月16日还有一周不到就过年了,坐下来签协议不太可能。其次,聚友等股东当时退出时承担了所有的债务,现在退出的代价谁来支付?
第三,退出对应法人股,是表述方式的改变。
问题的关键是,为什么不公示具体的股东,而是用个人和法人 来公示?
更关键的是法人股占比百分之42,可原来的法人股前十大股东占比不到百分之20。难道十大股东后面还有百分之22的法人股?
100-42-35(王辉王涛)=23,个人即散户的筹码只有百分之23,显然不可能。
因此,推论是王家的百分之35大部分转让给了法人{不会是自己吧?}。其余的没有变化。
结论,王家以股抵债,引进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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