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交易所应该修改现行交易规则:第一,无论机构及个人,即时卖出某只上市公司股票的,不能再买入该只股票,哪怕一手,只能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买入同一支股票,让恶意做空者使用的方法,获得的利益是别人的,才能真正的限制做空。第二,针对机构的大单压盘吸筹,现行交易规则应该修改为:数量大的卖单,一经挂出则不能撤单,让拿大卖单吓人的,他们的卖单被别人吃掉,而且股价还上去了,同样的道理,让他们的方法使别人获得利益的时候,他们才会真正的不愿意做空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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