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年报净资产为负值,但25年4月之前重整完成净资产转正,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ST,原因如下:
不符合*ST认定条件
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ST是指连续3年出现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中财务状况异常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该公司25年2月重整完成后净资产已转正,24年作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其年末数据因重整而改变,不满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这一ST认定条件.
体现企业改善趋势
企业通过重整使净资产转正,表明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得到改善,符合监管部门对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期望,一般不会对其进行*ST处理,以支持企业继续稳定发展.
监管政策鼓励支持
上市公司重整是企业化解危机、实现重生的重要方式,监管部门通常会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重整解决问题,提升质量,因此在企业已完成重整且净资产转正的情况下,不会对其进行*ST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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