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SZ002155)$  十大流通股中位列第二,五,八,三家大股东均减持了,难怪近期股价一直下跌。没有发布减持公告,涉嫌严重违规,严重侵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根据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及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他们选择减持股票,必须在减持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他们选择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票减持,那么必须在第一次出售股票之前的15个交易日之内向交易所提交备案并提前披露拟定的减持计划。若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也必须按照相应规定依法履行披露责任。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透明度、公正性以及公平性,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此外,对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如果其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告。而对于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减持行为,由于其对市场的影响较大,因此也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公告,以便市场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市场震荡以及不公允交易现象的出现。总的来说,十大股东减持需要提前公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重要一环,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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