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据媒体报道,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近期的一档电视节目《珍知酌见》中透露,小米空调因专利侵权问题向格力支付了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
董明珠强调格力拥有十几万项专利,并声称格力是全球最为优秀的空调品牌。
不过,小米方面随后回应称,经过内部核查,并未收到任何有关环境电器相关的诉讼通知。
此外,根据奥维云网的数据,尽管小米空调在线下市场的表现不突出,但在2024年,其线上市场份额已经稳固行业第三的位置,仅次于美的和格力。
预测显示,2024年小米空调出货量预计将超过700万台,零售份额约11.5%。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技术出身的雷军被说只会营销,营销出身的董大姐说自己掌握核心科技”,然后赔了别人50万。这不禁让人感叹,商场如战场,有时候不仅是技术和产品之争,也是话语权的争夺。董明珠如此高调地宣称自己的专利优势,但是否真如她所说般无懈可击?时间会给出答案。
也有网友认为,被超越后的嫉妒恨,这么多年了还走不出来。空调还是让市场销量和消费者的钱包来说话吧。这样的言论不仅反映了对董明珠的批评,也体现了公众对于企业竞争透明度的要求。
那么,如果小米确实没有收到法院的正式通知,那么格力是否有权单方面宣布小米侵权并要求赔偿呢?
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赔偿责任必须基于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的有效裁决。
格力若认为小米侵犯其专利权,应通过合法途径提起诉讼,并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即使格力有充分证据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也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
因此,在没有法院判决之前,格力单方面宣布小米侵权并要求赔偿的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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