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新华发行集团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票不超过4,071,6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57,200 股(不超过公司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 2,714,400 股(不超过公司股本的 2%) 。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
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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