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XX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所持公司股份1.0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7%),以每股人民币12.84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总对价14亿元。
XX实业自11月7日连续停牌,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1月6日的股价为5.12元/股,因此转让价格12.84元较停牌前的股价溢价1.5倍。可惜!!XX实业金矿地表建筑未办理产权证,交易作罢!
二、根据2021年7月26日公告:2021年4月1日,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甘肃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xx工贸(证券账户号:xx)持有公司的108976734股无限售流通股。因被执行人xx工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天津盛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xx”)申请将上述股票扣划至其名下抵顶债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甘肃省xx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对上述案件作出裁定:
将被执行人xx工贸(证券账户号:xx)持有的(证券名称:STxx)108976734股(证券代码:xx)按当日收盘价扣划至申请人天津xx指定的天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xx)账户内。
2021年7月6日,xx工贸持有公司的1326734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划转至天津丰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XX工贸持有公司股份10897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划转后,荣华工贸持有公司股份107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7%。目前,XX工贸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2024年根据企业征信官网XX工贸持有XX实业的股份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截止日2026年7月10日。
评论
根据2021年7月26日公告被执行人xx工贸(证券账户号:xx)持有的(证券名称:STxx)108976734股(证券代码:xx)按当日收盘价扣划至申请人天津xx指定的天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xx)账户内,低于之前(2017年)未收购成功的价格!天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XX集团下属,猜想他们迟迟没有解决完纠纷是想远低于市场价格和纠纷价格收购XX工贸持有XX实业的股份吗?还是想让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吗?XX实业大股东持有的黄金企业想拱手相让吗?时间拖的越久对天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越有利!天津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想要股想要钱,让法院强制执行拿到后卖掉也回收的快XX黄金企业巴不得想低价收购呢!
结束语
XX控股股东如果还想继续控股,那么尽快解决问题。解决完问题,建议:让XX实业走上正轨和上海黄金期货挂钩带领甘肃黄金小型企业共同发展,大家共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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