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资讯
2024-12-17 10:49河南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关注
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根据产权分界点确定投资界面划分,依产权关系分别加强对公共电网、用户内部电网的投资建设与改造升级,实现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企业调度控制系统、负荷管理系统,接受统一调度、监测,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控能力。
《通知》指出,鼓励存量具备改造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加大改造力度,逐步具备上述功能。
此外,《通知》明确按照“谁投资、谁申请”的原则,自然人自行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以下称“自然人户用项目”),电网企业应按规定代自然人向项目所在地的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原则上代为备案工作应在并网验收前完成。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顶或宅基地场址资源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简称“非自然人户用项目”)由投资企业向区级投资主管部门或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备案,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投资企业与场地产权方的协议(合同)范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现有规定做好备案管理。所有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在备案文件中明确直流侧和交流侧容量。
根据《通知》,参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市电力公司开展接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研究分析。根据接网承载力评估结论,引导企业、居民做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应按照“公平开放、应接尽接”原则为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接网服务。不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应按照现有政策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接网工作。存在接网消纳困难的区域,按照现有条件做好接网工作,并严格落实分布式光伏接网能力提升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国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将尽快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来源:环球网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