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民法典还是担保法
之中都规定了股票的抵押出质
双方协商同意就可以操作
吴瑞质押的3.19亿股
是现成的跟汇能没关系的筹码
我只要卖出去多少
再买回来就行
只要吴瑞不计划要了
之后直接转让就可以了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票质押作为一种担保方式
你又不是质押给券商
只是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办理一下登记
来取得一种抗辩权
再说了,两融融券,券从哪来
还不是抵押给券商的券
一个人抵押给券商
你才能融来券,去做空
之后买券偿还
吴瑞质押出去3.19亿股
单纯为了换钱吗?
吴瑞要钱干嘛用?
是否拿到钱以后
换几个账户,继续买新潮能源
毕竟3亿股,价值起码6-9亿
假如老郭借给了吴瑞10亿...
二级市场不见天日
一边打压一边低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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