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天康分拆的上次分析,转自雪球用户甘味铭
这几天又看了些目前国家监管政策对于分拆上市的研究,总体而言分拆上市,尤其是国内分拆并不是国家鼓励的方向。
具体如下:2024年4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明确强调“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严监管分拆上市”。在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27日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以下简称“827新政”)后A股上市整体环境趋严的背景下,“新国九条”的发布使得分拆上市的审核环境整体遇冷。
同时对于分拆至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北交所在审核实践中会重点关注发行人的独立性、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问题。“827新政”及“新国九条”颁布以来,北交所在审核“A拆北”案例时也呈现明显的从严审核趋势。
可以发现目前A股分拆北交所上市的审核中有如下几点值得关注:(1)关于业绩增长的独立性及关联交易;(2)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及风险隔离;(3)未来“A拆北”审核标准或进一步向分拆规则靠拢。
从天康生物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来看,天康制药无疑贡献了绝大部分利润,就算2024年养猪板块整体盈利,但展望2025年养猪板块大概率又要大幅亏损,此时分拆制药北交所上市势必对天康生物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我高度怀疑此次分拆上市的动机、时机和最终成功的可能性。
作为天康生物的股东,我个人建议大股东及经营层在稳健经营的同时应当充分利用目前国家给出的各种合理的市值管理手段促进市值合理回归,比如在大股东增持的基础上,考虑到公司财务状况优良的情况下,进一步大额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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