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万亿化债额度已分配发行完毕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三年)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财政部11月9日将6万亿元债务限额下达各地,11月12日河南省随即披露发行318.169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打响了第一枪;12月9日北京披露发行47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

意味着今年的两万亿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额度已发行完毕(除广州和上海外)。

回看近十年地方政府化债明细

我们整理了地方政府2015-2024年度债务发行情况,截至2024年12月18日地方政府累计发行62.52万亿元(15488笔),平均票面利率3.27%,基本每年地方债发行规模稳定在当年GDP的6%区间。

回看近十年地方债,简单以三个阶段阐述

第一轮:2015-2018年,置换债券化债

其实首轮债务置换可追溯至 2008年,彼时因美次贷危机波及政府制定的四万亿投资计划下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激增。

在随后的2011-2015 年,先后开展了三轮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

截至2014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共有15.4万亿直接债务,和8.6万亿元担保或救助责任债务,合计24万亿

当时国内GDP64万亿元,巨额地方债务规模已超GDP1/3,蕴藏极高风险。

2014 年8月,《预算法》修订,赋予地方政府以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独立举债的权利。

同年9月,国务院提出,对于截至2014年底尚未清偿完毕的存量债务,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展开全面的清理工作,标志着首轮政府债务化解工作的开启。

在此期间,各地区通过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化解存量债务,2015-2018年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分别发行3.2、4.9、2.8、1.3万亿元,共计12.2万亿元。

第二轮:2020-2022年,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化债

2018年8月开启新一轮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摸底,并安排十年隐债化解计划。

此后每年均安排了一定规模的地方债额度置换隐性债务。

2020-2022年间全国累计有28个省份共计发行了1.12万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

本轮化债分为两个阶段

2020年12月至2021年9月,全国累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6128亿元,主要是重庆、天津、贵州等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用于化债试点。

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主要是经济体量大、财政实力强、债务管控较好的地区发行5042亿元该类债券,助力推进全域无隐债试点。

2022年1月20日,广东宣布率先完成“清零”任务,随后,广东、北京和上海部分下辖地区陆续完成隐债“清零”目标。

第三轮:2023年7月至今,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2023年9月起特殊再融资债重启,此轮特殊再融资债先于内蒙古、天津、云南、辽宁等地区开始落地。

截至2024年10月,2023年9月以来特殊再融资债共计发行1.5万亿元,发行地区覆盖27个省份。

“6+4+2”万亿元化债政策出台

11月8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了我国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

• 2024年开始,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 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4万亿元;

• 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三项政策协同发力后,地方化债压力将大大减轻。

后续债务压力几何?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底,G20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118.2%,G7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123.4%。

同期,我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85万亿元,其中,国债30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0.7万亿元、隐性债务14.3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7.5%。

我国当前政府负债率显著低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还有较大举债空间。

在实施债务置换后,预计到2028年之前,我国地方政府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将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这也是近年来我国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


化债利好政府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计算机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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