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引用一位股友的话:预重整期间,东方集团的股份,债权,债务,诉讼全部静默,不然,怎么进行审核审计?这也是公告里面提到的预重整期间不能个别清偿的原则!
如果老张自己把16亿给了东方财务公司(这个公司也是上市公司的参股公司,参股30%),那么东方财务要不要把16亿给了上市公司?那么上市公司拿到了16亿,他要不要还给债权人?目前作为担保人东方上市公司涉讼担保16.95个亿(替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作为债务人上市公司累计涉讼金额20.68个亿,如果上市公司拿到了16个亿,那么债务问题迎刃可解,那么还需要重整吗?老张为什么6月19号先做一个6个月内还款承诺姿态,随后7月就申请预重整。实际上就是想通过承诺稳住市场恐慌,毕竟当时都面临跌破1元面值的风险,虽然后来跌破了1元到6毛,然后7月通过申请重整把股价拉起来避免面退,其实当时老张已经发现单纯还这个16亿解决一个东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问题并不能完全解决上市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问题,必须通过重整实现债转股引入投资人才能完全扭转局面。所以老张的承诺不履行完全是已经设计好了的,有了预重整就不需要履行完全可以通过重整来解决问题。所以,接下来主要还是看预重整的进度了。
按公告内容:如存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影响上市公司偿还相关
贷款的情形,张宏伟先生同意以前述质押股权处置款项代为偿还上市公司。
解读:目前已经进入预重整期间,按照预重整期间不能个别清偿的原则,上市公司是暂时不用偿还相关贷款的。所以,东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上市公司可以在预重整期间不用还钱。所以老张也就可以不用履行承诺把16亿给东方财务公司。
就是因为预重整期间不能个别清偿,所以东方集团上市公司不用去还债,既然他不用去还债了,那么东方财务公司因为流动性受限影响东方集团上市公司还贷款的问题就不存在了,所以老张也不用履行承诺去解决东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受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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