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9日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上海市国资委近期出台了《关于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监管企业功能定位,优化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分类监管。
《意见》明确了分类分层。根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目标,立足监管企业主责主业,以企业所在的核心功能领域为划分标准,分类明确发展定位,将监管企业分为资本运营类、产业发展类、金融服务类、城市保障类。为充分引导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首创设立科创层,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子企业纳入科创层,加强穿透监管,助力政策精准“滴灌”。
资本运营类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为主要目标,有效发挥金融控股、市值管理、基金管理、创新孵化、产业直投、存量运营、要素资源配置等核心功能,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布局、整合运作和进退流转的专业化平台。
产业发展类以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培育“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主要目标,持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在传统存量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增量产业培育方面,不断形成、巩固、扩大在国内外同业细分领域内的对标优势,成为主业突出、业绩领先和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的现代化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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