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公司财务数据与法院之前生效裁判文书认定的公司财务数据发生冲突时,应当遵循法院判决的优先效力,并依法对行政决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确认冲突:首先,需明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法院判决在财务数据上存在的具体差异。
暂停执行: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应暂停执行相关行政决定,以避免与法院判决产生进一步冲突。
协商与改正:可与行政处罚机关进行沟通,指出数据冲突,并请求其依据法院判决对数据进行更正。若属于笔误或数据录入错误,应要求行政机关及时更正并重新作出告知。
法律救济:若行政机关未予更正或处理不当,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当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法院判决在财务数据上发生冲突时,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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