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300477.SZ)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合纵科技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2年,刘泽刚时任合纵科技董事长,同时担任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茂联)董事长,浙江盈联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盈联)、天津市盛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天津盛联)执行董事。浙江盈联、天津盛联为天津茂联的全资子公司。天津茂联、浙江盈联、天津盛联为合纵科技的关联法人。
合纵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华环利达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永泰君安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茂联、浙江盈联、天津盛联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累计提供资金5.08亿元,分别占合纵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1.78%、17.0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纵科技已收回上述资金。
合纵科技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合纵科技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北京监管局拟决定: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对韦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张晓屹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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