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SZ300290)$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延期换届选举的具体期限,但据市场案例和相关规定,可参考以下情形 :

 

- 无特殊原因及理由:若上市公司无如筹划重大事项等具体合理理由决定延期换届,参照独立董事辞职后上市公司应自其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的规定,延期换届以不超过二个月为宜,且大部分此类公司通常在董事任期届满后一至三个月内完成换届。

- 有合理理由:若公司因年报披露工作、控制权变更、资产重组或非公开发行等合理原因需延期换届,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延长,但需注意公司治理及股东权利等问题,且不宜过长,应在董事任期届满后尽快完成换届。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