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际控制人的关联**:紫江新材、威尔泰以及涉及交易的其他公司如紫竹科投和紫江企业均为沈雯所实际控制的企业。沈雯通过紫江集团间接控制了紫江企业和威尔泰两家上市公司,而紫江企业又是紫江新材的主要股东之一。
2. **资产注入与重组**:2024年12月18日,威尔泰发布公告称计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紫江企业及其他股东购买紫江新材的部分股权,初步预计购买紫江新材股权比例合计约为40%,其中向紫江企业购买的股权比例为23%。如果此交易完成,威尔泰将成为紫江新材的第一大股东并取得其控制权。
3. **业务转型**:威尔泰拟出售自身盈利能力不佳的自动化仪器仪表业务相关全部资产给紫竹科投(同样由沈雯控制),同时引入具有较高发展潜力的新材料行业资产——紫江新材,以此实现业务转型,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
4. **IPO失利后的借道上市**:紫江新材曾尝试独立IPO但未能成功,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被撤回后选择通过威尔泰这一平台来实现曲线上市的目标。这反映了紫江系内部对于旗下优质资产证券化的策略调整。
5. **协同效应**:紫江企业表示,转让紫江新材部分股权有助于深化紫江新材与其他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发展,使紫江企业的主营业务更加聚焦于包装等核心领域。
综上所述,紫江新材和威尔泰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简单的股权投资或并购行为,而是涉及到更深层次的企业战略规划和资源整合,体现了“紫江系”内部复杂的资本布局。这次资产重组不仅对两家公司未来的经营方向产生重要影响,也展示了沈雯在资本市场上的一系列操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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