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总体分四大类:(主板)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主板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2)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
(3)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2000人;
(4)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等;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1)主板营收不够3亿且亏损;
(2)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
三、规范类型的退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比如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报或者半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等;
四、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欺诈发行,欺诈重组危害国家公共安全,最常见的就是重大财务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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