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有人想低价捡漏,拿ST说事!那么看规定!

退市包括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

,我们主要讨论强制退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为简洁行文,以下以沪市ST制度为例,并只摘录A股情形,涉及B股

的相关情形可自行查阅。

(一)交易类强制退市:

1.“成交量杀”: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2.“面值杀”: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

均低于1元。

3.“股东数量杀”: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2000人。

4.“总市值杀”: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

快达到交易类退市条件时,要提前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交易类退市没有*ST环节,达到条件后即停牌,进入退市流程。

(二)财务类强制退市

达到财务类退市指标,1年戴*ST帽,连续2年则退市。

1.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

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注:“营业收入”要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好几家公司都是卡在这一点上退市

2.净资产为负。

3.年报审计

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表明财报存在虚假记录达到以上标准的,认。

(三)规范类强制退市

以下情况戴*ST帽:

1.财报重大差错或虚假,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按期改正。

2.未按期披露年报或半年报,次日停牌,停牌2个月仍未披露。

3.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报

或半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按期改正。次日停牌,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4.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等),被交易所要求限期改正但未按期改正,次日停牌,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5.被控股股东(若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非经营性

占用资金,余额达到净资产30%以上或达到2亿元以上,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按期改正,次日停牌,停牌2个月内仍未改正。

6.连续2年财报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

7.股本总额、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次日停牌,停牌1个月内仍未解决。

8.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9.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

(四)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主要包括两类:其一: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其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

其一: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

1.在IPO或者借壳上市中,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处罚,或被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2.以往年报虚假导致满足当时退市条件,现在被查出来的。

3.财报虚假(涉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或者净利润)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三类情况:任意1年虚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相应科目金额的30%,或资产和负债科目

虚假2亿元以上,且超过该年净资产金额的30%(适用于2024年以后);连续2年虚假金额合计3亿元以上,且超过相应科目合计金额的20%,或资产和负债科目连续2年虚假金额合计3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净资产合计金额的20%(适用于2024年以后);连续3年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行为(适用于2020年以后)。

4.适用于2020-2024年的财报虚假:被证监会处罚,营业或净利润或利润总额连续2年虚假,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对应科目金额的50%;或者资产负债表连续2年虚假,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2年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

其二: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

1.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2.公司或其主要子公司被依法吊销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存在丧失继续生产经营法律资格的其他情形;

3.公司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在知悉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法院作出司法裁判当日披露信息,戴*ST帽。若最终裁决不触及重大违法类退市,摘此项*ST项;若最终裁决触及,则退市。

(五)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停牌时间不计入其内,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注: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和主动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六)ST(其它风险警示)

将ST的相关情形单独列出,以便和*ST相区别。

1.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余额达到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2.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3.年报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

4.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5.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6.连续3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新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财报虚假记载,但程度较轻没有达到上文*ST的程度。

8.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3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9.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

深交所主板的ST制度与上交所主板的ST制度基本相同。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的ST制度与沪深主板的制度略有差异,可以在相关《股票上市规则》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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