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交易规则如下:
交易时间:
委托时间方面,不同券商规定不同,有些券商可提前下单,有些则需在9:30以后下单,9:30之前的委托若未成交需关注是否变为废单并及时重新下单。
成交时间为收盘时一次性撮合成交。交易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14:50以后,每1分钟揭示1次可能的成交价格,直至15:00收盘。
交易频率: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确定。净资产为负的公司每周交易三次,为每周一、三、五;净资产为正的公司每周交易五次,即每天交易;不能按时披露年报的公司,每周只能在周五交易1次。
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是5%,对比的是前一日收盘价格。
交易股数:1手为100股起买,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成交优先规则:买入为高价优先,卖出为低价优先。
佣金及其他费用:与A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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