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法权益利益而为:我建议主板退股东未确权的,加紧办理确权工作。

后面的股东大会等关系我们合法权益,利益重大的投票权。

我们小股东能做的少,万一我们受损大至少行使了股东大会这个重要的投票权。


一厢情愿,谁谁一定保护我们的重大利益是不太现实的。(我们的利益还得我们自己多付出点)

如果万一大股东权益失利,不是站在自己利益和我们广大中小股东利益行使的大股东的投票权。

到时万一需要反对票时,就现在已确权股东的力量单薄,说不定到时大股东还需要我们投反对票保护我们共同的利益也不一定的。

个人小股东的一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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