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现金清偿部分:对于5万元以下债权全额现金清偿,体现了对小额债权人的优先照顾,保障了这部分债权人的基本权益,使其能够快速获得一定的资金补偿,减少损失。

- 债转股和信托受益权清偿部分:对于超过5万元的债权部分,采用债转股和信托受益权的方式进行清偿。债转股使债权人成为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收益,同时也有助于减轻公司的债务压力;信托受益权则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资产变现的可能性,增加了债权清偿的灵活性。

 债权人是否同意及公平性分析

 - 可能同意的原因

- 整体利益考量: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环境下,若企业破产清算,债权人可能面临更大的损失。而通过重整,企业有望恢复经营,资产价值可能得到提升,债权人的整体利益或能得到更好保障。

- 多元化清偿方式:现金、债转股和信托受益权相结合的清偿方式,给予债权人一定的选择权,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或组合,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不同债权人的需求。

- 可能存在的顾虑

- 债转股风险:债转股后,债权人成为股东,将面临公司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若公司未来经营不善,股东权益可能受损,债权人的债权回收也将面临不确定性。

- 信托受益权估值与变现:信托受益权的估值和变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实际价值可能受到市场环境、信托资产质量等因素影响,债权人可能对其最终收益存在担忧。

- 对比差异:不同债权人可能对清偿方案的公平性存在不同看法。如小额债权人能全额现金清偿,而大额债权人需接受债转股和信托受益权,可能引发部分大额债权人对公平性的质疑。

 总体而言,该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各方利益,但具体是否公平及能否得到债权人同意,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且有待与债权人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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