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涉及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等方面,以下是具体内容:
财务类强制退市
- 净利润与营收不达标:主板上市公司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创业板和科创板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北交所连续两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未改善则强制退市。
- 净资产为负: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审计报告不合格:连续三年审计报告不合格且营收低于一定门槛,主板营收低于3亿元,创业板、科创板和北交所营收低于1亿元,将先被标记为*ST,第二年仍不达标则退市。
- 财务造假:公司在一年内造假金额达到2亿元,两年内达到3亿元,或者三年内无论金额多少,都将面临退市。
交易类退市
- 股价低于面值:任何板块的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被退市。
- 市值过低:主板上市公司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等其他板块上市公司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3亿元,将面临退市。
规范类退市
- 信息披露与运作不规范: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或者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将被强制退市。
- 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和关联股东占用资金达到2亿以上,或者占用最近一期净资产30%未在归还期内归还的,直接退市。
重大违法类退市
- 虚假记载:上交所在五年内累计虚假记载及金额达到1亿元,深交所累计达八亿元,将被强制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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