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SZ000656)$  说7点:

       第一、草案未经二债会泄露,触犯条律吃免费饭,谁犯罪谁受益。

       第二、刑法民法行政法并行,先有重整,后有触放,后者不能干扰前者。

       第三、100元债务抵2.5股只是其中一项权益,1年后10元股价,只相当于收回2.5×10=25元,在重整案例中对债权人的吸引力算是低的。

       第四、另一项权益100元债务换取100份信托份额,每年分取1.9元收益等同于3年期存款。信托服务保障债权利益,信托破产债权人按比例分取破产财产。

       第五、成立单个信托有2%以上的保证金,900×2%=18亿元,加上信托公司的托底,至少投入900×10%=90亿元。

       第六、重整方案,5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支付,对大额债权意义不大。100元换2.5股,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价值在于信托兜底,草案必经二债会通过。

      第七、结论:信托接管,舍长城其谁。今天始,疑10元股价者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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