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关于为“中信证券-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深交所自2024年12月24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中信证券-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的转让业务。二、“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设立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越秀商业”,证券代码为“144834”,到期日为2045年07月23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三、对首次参加“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深交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四、“越秀商业持有型不动产”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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