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退市新规“国九条”主要涉及以下9条简要明细:
交易类强制退市
1.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1元以下。
2. 主板公司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创业板公司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3亿元 。
3.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创业板200万股)。
4. 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2000人(创业板400人)。
财务类强制退市
5. 年报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中有负值的,且主板公司营收低于3亿元、创业板公司营收低于1亿元,且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规范类强制退市
6. 控股权内斗,并在责令改正期内未完成整改 。
7.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2亿元以上或者超过净资产30%,并在责令改正期内未能归还 。
8. 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为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第三年还没有正常为“无保留意见” 。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9. 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或者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或者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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