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九之所以称其为“无理由”停牌,其依据就是在二次复牌指引中所言:.....于本公告日期,本集团正与其核数师及专业顾问合作编制.....“
这明显就是无理由推脱,毕马威在审计时,依据的是洪九财务部门提供的2023年报样本,毕马威只对其中的第四季度几个预付款问题提出审核要求,而没有对其他事项提出质疑,洪九没有按毕马威要求去执行,招致审计报告出不了。
而堂堂的中汇3月接手后至今逾九个月,难道就这点问题还解决不了?不可能的,结果只有一个,连锁反应带来了新的问题,招致洪九拿不出能过关的财务资料,所谓的”编制问题“就是一个幌子,老邓就是不顾投资者利益而”无理由“停牌!
新年来了,摆在老邓家族面前的第一道关就是“股东大会关”。
根据洪九章程,股东大会每年上半年之前举行一次,特别股东大会在新年第二个月之内举行。章程六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召集,假如老邓彻底躺平,想”卷“,就是不召集,那带来的就完全可能就”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即使在此情况下,老邓还是不理睬,依据第六十四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阐明会议的议题“
老邓掌控的董事会就是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即使受老邓控制的”木偶“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议,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在强大的压力下,依据第六十五条”.....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第六十六条“对于...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依据第六十九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併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老邓家族之外的大股东)
依据第七十条“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1日前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通知各股东。
综上所述,老邓家族在明年上半年的第一关至关重要,老邓已经得罪了所有投资者,一些原发股东为了自己利益,不可能“默默无闻”,而是“择机而动”罢了,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到时候别忘了自己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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