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退市新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交易类强制退市指标

股价与市值: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或主板公司市值低于 5 亿元、创业板公司市值低于 3 亿元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低于此标准,将被强制退市。

成交量与股东数量:主板公司连续 120 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创业板公司低于 200 万股,以及主板公司股东数据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2000 人,创业板公司低于 400 人,将被强制退市 。

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

净利润与营收:主板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创业板和科创板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将被强制退市。

净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审计报告: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将被强制退市 。

规范类强制退市指标

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超过规定金额且在责令改正期内未能归还,如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或金额超过 2 亿元以上,将被强制退市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控制权无序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的,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指标

财务造假:公司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2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30%,或者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 3 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 20%,或者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将被强制退市 。

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达到重大违法标准,将被强制退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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