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恒裕和星源没有达成某种默契。恒裕在23年不断爆料,制造利空是星源暴跌的根源。恒裕明知股价会暴跌甚至退市(按照丛蓉的观点,有人早就在股吧说星源要退市),却放任自己持有星源的股票直至退市而不采取任何自救措施。它有无数次机会完全可以在主板卖出清空星源股票,即使真的想要拿到星源控股权,完全可以三板来慢慢买,没有人会和它争,包括郑丁都没有钱,抢不过恒裕。恒裕在明知道星源股价会暴跌,甚至退市的情况下,没有卖出星源股票,也没有增持。谁能解释清楚?房地产公司资金在多个项目周转是通常的做法,星源一直不知情?还是在知情下的一种默许,只要能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害就行。假章案发生时间是2021年,星源股票质押也是2021年由证券公司转到恒裕,星源在长达2年时间对项目公司资金流水不知情?如果是双方共同的操作,那一切都好解释了。
2024-12-24 13:33:13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恒裕在23年12月星源退市前起诉要求还钱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星源5亿资产。这个时机非常蹊跷。明明可以在23年上半年假章案爆发之前就要求星源还钱,为什么要在退市前来这么一次暴击,直接把星源干退市,自己的债权也很难拿回来。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思路和操作。除非恒裕得到了承诺,能够收获更大的利益。

2024-12-24 14:56:48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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