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豁免可以不发公告,主要原因在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务豁免必须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这意味着债务的免除并不需要特别通知债务人,债务人的拒绝权是唯一的例外。
看清楚图一和图二。
然后再来捋清楚整个事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和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法院10月31日给出判决的时候,说的最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债务抵消的主体不是朝阳嘉寓和辽宁嘉寓。这个债务抵消跟她俩无关
(意味着债务抵消的主体是“嘉寓股份”)
那债务抵消这个事情,是能确定下来已经形成。
原因:
债务抵消问题,原告朝阳洁能你可以另外去起诉关于股东和债权通知人,抵消债务的问题。本院不受理你这点破事!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问题法院已经说了。甲鱼的回复函也已经说了。
原告朝阳洁能,想干嘛?
原告朝阳洁能,想用自己的几千万来赚将近上亿左右的债务,以谋取暴利。这就是朝阳洁能作为原告,起诉的原因。
再说明一点,债务抵消的主体是甲鱼股份。
债务抵消通知书已经邮寄给了甲鱼。
想啥时候公告,怎么发公告。全凭心情!
是是是是是
奔跑吧,兄弟
继续看空空表演“口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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