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重温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还是想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遴选投资人,主要是对投资方案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对重整企业的盘活能力、偿债资金、经营方案、战略匹配以及其他有利于公司重整成功的措施。“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11 月 9 日、 22 日,管理人在重庆市高院、重庆五中院的监督下,分别组织、协助甲方召开两次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评分结果,乙方组成的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被确定为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人。”同时,“11月22日,经评审委员会会议审核评分,最终确认上海品器联合体为公司及重庆金科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公司、重庆金科、管理人与中选重整产业投资人于12月13日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其次,投资评审是管理人组织的,是在重庆高院、五中院的监督下进行的。金科重整历时6+3,可以说管理人见证了重整每一个环节,包括投资方案、重整方案等,甚至重整方案也是亲自起草、沟通、协商。重整管理人是协调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的中间人,我们不知道、不了解重整方案内容,但我们应该相信重整管理人的实力。
冯先生再一次演讲中说,“最后我给大家讲一个我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三年前,一家企业遭遇了严重的危机.....为了获得司法重整的批准,他花费千万聘请了最好的投行和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担任重整顾问”。我们只要相信管理人的实力,我们还有什么担心、害怕、顾虑呢!
还是那句话,拿住、拿得住、才是真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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