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拍卖是利好还是利空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是直接转让给二级市场的,就是利空,可以抛出。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用;第一。目前看了文章是司法冻结,形式未定,是机构那就是“利好”。
第二篇,陈翔已禁交,他本来就不能交易了啊、这个我前面已经提到过了,进来的应该都看我说过吧,一个不能交易的人没有市场没有利好确定众所周知。然而,也有例外情况。对于基本面良好的公司来说,股票被司法拍卖可能被视为一个机会。这是因为,新的资本力量可能会通过拍卖获得公司的大量股份,这有助于解决公司的债务问题并注入新鲜资本,有时甚至可能带来资产重组的机会。公司基本面大家也都众所周知,一个不能交易的人换了新的股东我认为显然是利好,提振了消息,提振了市场。毕竟有收益才会有动力,新股东是重组的,可能国家也拿下当战略投资了,那提振市场信息走势。显然也符合国家一再加大的救“楼”力度。这就是利好,不要给任何人当神。
还有,我相信大势不喜欢神。
衣衫褴褛,也有王者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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