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国务院改革专项债:投向、资本金双扩围 11地自审自发

此次《意见》直接将专项债可用作项目资本金领域从此前十多个扩大至22个,这包括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量子科技、生命科学、商业航天、北斗等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等。而专项债项目用作资本金上限比例从25%提高至30%。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专项债撬动投资效应,支持新兴产业等发展。

 此前专项债项目采取层层审核,最终各省专项债项目需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批才能发行。而随着专项债项目过多,为了提高专项债项目发行效率,尽早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意见》明确了部分地方试点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报经省级政府审核批准后不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可立即组织发行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同步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

  这些地方是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四川省,以及河北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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