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刚才把预重整期限又研读了一遍,给大家科普下。东方集团收到法院裁决预重整日期是2024.7.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这意味着,在法院正式裁定债务人进行重整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重整计划草案的编制并提交,也就是说正常在2025年1.15号需要完成预重整计划的。注意:(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如果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但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并且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这表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或管理人需要更多时间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但延期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也就是说2025.1.15并不是最后期限,但公司一定会公布进展。如果延期,最迟要到2025年4月15号,4.15完不成就要宣布破产了!---综上,大家预期不敢太高,就算成功,那如果真到4.15号,早被庄家连皮带肉都拔光了!!!

2024-12-26 00:45:17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没有怂恿大家进或者出的意思,只是看到大家和我原来一样以为最后期限是2025.15。只是想提醒下大家不要对1.15期望过高,小心勾 庄还和之前那样抓着大家对1.15号的期限来回摩擦大家,吊人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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