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佬股友说,5家基金公司剩下的1.85亿元,可通过实行债转股即可。
但是,虚心请教:具体到景峰,如何债转股,才可既覆盖豁免的1.1亿本金和其他应收的全部应收未收的利息及违约金,甚至还可加倍赚回来?
1.以往众多重整方案中,上市公司公积金转赠股份,绝大部分被重整投资人拿走了,这个相对股价的折扣的确很大,但该部分转赠股对应的是投资人的现金资产,不是债权。16景峰债券也就是普通的公司债,还本付息即可,不是可转债。
2.上市公司的债务部分,除拖欠职工工资、税款是用资金全额支付,其它的债务,大多是用送转的股份支付,但这部分股份数量一般都较少,最后实际赔付给债权人的,折扣都很大,也就是赖掉了相当大比例的债。
3.景峰这1.85亿元公司债,如何债转股,才能抵消掉豁免的2.67亿元?甚至5家基金管理人还要翻倍地赚回来?
4.这5家基金管理人,加入石药牵头的重整投资人联合体,这样能以很低的价格受让转赠股?那这是投资人另掏资金受让转赠股,而不是债转股的方式了。再说,债权人成为重整(财务)投资人,合适吗,也不知是否合规,是否有此先例。
实际操作中,难道不是通过其他途径比如二级市场的差价来弥补并且向其基金持有人交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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