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年4月30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新增控股股东大额资金占用且不整改退市条款。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依序停牌2个月,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个月后退市。
解读:大股东大额资金占用采取“6+2+2”,即未在6个月内改正,予以停牌。停牌2个月仍未改正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2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直接退市。
新规实施以来,共计有7家上市公司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分别是:5月10日的ST摩登、*ST信通、ST浩源、*ST红阳、*ST中利、ST三圣(公告9家,但3家已退市未计入)和7月15日的ST旭蓝。
目前,6家已即将届满6个月整改期(2024年11月10日)。*ST中利、*ST信通、ST摩登预计难以在整改期限内清收资金占用,自11月11日停牌。ST三圣资金占用整改完成。ST浩源现实控人和原控股股东回复将在11月8日归还占款。*ST红阳提前收到全部重整投资款,用于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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