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控制权争夺,实控人即将发生变更!
具体看,经查,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下同)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九项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2024年10月18日至11月6日期间,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高澜股份1354.70万股,持有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4.438%后,又于11月7日买入高澜股份股票374.7万股,持有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5.6655%。
黄泽丰、程银娥、黄燕霞买入高澜股份股票达到其总股本的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未通知高澜股份,未暂停买入高澜股份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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