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龙高科(300912.SZ)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臧志成先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臧志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17年12月19日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约定将臧志成持有的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9334万股股份转让给孙巧妹,并以臧志成的名义为孙巧妹代持上述股份。臧志成作为凯龙高科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未如实向公司告知上述持股信息变动情况,导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2020年上市至今的定期报告中关于臧志成的持股信息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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