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SZ300173)$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表现如下:

未按规定要求披露:未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范围、内容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例如,上市公司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定期报告(如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或者没有及时披露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如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诉讼等)。

虚假陈述: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即所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是虚构的或故意歪曲的。比如,公司为了美化业绩,虚报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数据。

误导性陈述:信息披露虽有一定事实依据,但表述不准确、不完整,容易使投资者产生误解。例如,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过度夸大的描述,而隐瞒了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

遗漏重要信息:没有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比如,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时,故意隐瞒了关联方之间的某些重要交易条款和细节。

操纵信息披露: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或时间,影响市场价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例如,公司管理层为了配合大股东减持股票,故意提前或推迟披露某些利好或利空消息,以达到影响股价的目的。

违规使用他人信息披露: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信息进行披露,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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