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告称,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其中,不合规药品的生产企业涉北京双鹭药业、济南三源药业等知名企业。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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