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收...

威领股份(002667.SZ)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其所持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2022年11月4日-2024年8月14日期间发生权益变动,持股比例由23.93%下降至17.54%,达到5%以上。

上海领亿作为威领股份控股股东,在所持股份变动比例累计超过5%时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并停止买卖公司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湖南监管局决定对上海领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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