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鸿(SZ000851)$  关于高鸿股份和常州实道的官司,最新结果如下:


一、案件背景

原告:常州实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实道)

被告: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高鸿股份)及其原下属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鸿科技)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涉案金额:近6亿元(涉及12起案件)及迟延付款违约金、诉讼费、保全费用等

二、案件进展及最新结果

一审情况:

常州实道起诉高鸿股份及高鸿科技,主张常州公司已按照买卖合同交付笔记本电脑,但高鸿科技未支付货款。

一审法院认定《批发销售合同》已履行,且《承诺书》构成债务加入,因此判决高鸿股份败诉。

二审情况:

高鸿股份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一审时的原告、被告及审批机关对基本案情存在误解,认为本案真实法律关系并非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贷关系。

常州实道因此变更了诉讼请求,主张高鸿科技、高鸿股份、庆亚公司、凯旋公司相互串通,以虚假的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为诱饵,诱骗其提供巨额融通资金,但隐瞒了“名为买卖、实为借贷”的真实意思表示,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经过二审调查和交换证据,法院于2024年12月23日当庭宣判。

最新结果:

目前判决书尚未正式送达,但据多位股友提供消息和向公司求证,以及查询常州中院的案件审理公示,可以确认二审已宣判。

具体判决结果及各方责任划分需等待判决书正式送达后才能明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无论二审结果如何,高鸿股份都需要根据判决结果调整近几年的财报。

如果败诉,公司可能面临财务虚假的指控,并可能导致公司基本的债权债务、赔付等都无法搞清楚,进而影响公司的预重整进程和财务状况。

此外,该官司还可能对公司的股价和市场表现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高鸿股份和常州实道的官司经过二审后已宣判,但具体判决结果需等待判决书正式送达后才能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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