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都发一次的(小作文)立案公告到底是什么我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吧,今天我们就来一窥其真容,好在公告不长,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到公告栏里找6月22日的原始公告。
1、《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
主要内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从主要内容里可以看出公告内容什么都不知道,只是通知股民我们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了。什么时候,什么内容,涉及方面的都没说,但也没有以后每次必提的可能退市这个内容。有渠道的可以帮忙查一下(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到底什么内容,我是在证监会官网上查了一下,什么都没查到。有能查到的希望告知一下。
2、《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9)这份公告比较有意思了。
主要内容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大股东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润澜”)的告知函,东方润澜及其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正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积极协商筹措资金偿还相关债务,但因存在债务违约,以及股票价格持续下跌影响,中信证券于 2024年 6 月 21 日对东方润澜融资融券业务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东方润澜被动减持股份数量 23,060,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东方润澜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89,915,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79%。”
主要内容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继续减持本公司股份。”
第一部分主要说了被强制平仓的事,这个比较清晰。
第二部分主要说的是收到《立案告知书》,是因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如果这两个部分说的是同一件事,那么就是在为被立案解释,是因为被强制平仓而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是被动的,那应该就没什么他大问题了。但现在诡异的是就这点破事每周都发公告,而且每次必提严重后果要退市(公告中从没看见过要退市这种说法),这就让人怀疑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隐藏或者是别的目的了。还有内容2的后半部分似乎有暗示股东有主动违规减持的动作,不知道是不是个人理解问题。如果没有主动减持那每周发文其动机就十分可疑了,或者换句话说就是故意制造紧张气氛完全可以忽略。现在最好有(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的内容,看看到底是什么违法违规了。
如果真的是故意制造紧张气氛我们完全可以保留追究其导致我们投资亏损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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