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九于2024年4月16日公告了毕马威辞任,4月17日公告了委任了中汇安达为2023年度新的审计师,5月19日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但在表决中竟然有持有1165万和1.32亿到会股东分别投了反对和弃权票。
   令人遗憾的是,赞成股东持股11.30亿,除了洪九家族持股6.25亿股之外,还有5.05亿其他大股东也跟投了赞成票。这说明当时他们还是看好和相信的,他们认为洪九只是一些财务上的技术性问题没有沟通好,招致毕马威辞任,这与笔者当时看法也是一致的。
      根据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前三个月内(洪九是3月31日)公布年报时间,四个月内,公布审计报告。
       根据洪九《公司章程》:二百一十六条"...........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第二百一十八“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职位出现空缺,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可以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填补该空缺。但在空缺持续期间,公司如有其他在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该等会计师事务所仍可行事

上市公司对审计师的聘任期限。”

       内地与香港的法规没有规定,聘任合同可以是多年的,并在股东大会决议案予以公布,但每年3月底之前还是原来审计师负责,则在聘任期限内,不必多此一举而公布。
      反观洪九公告,中汇只是单个针对23年年报审计,并没有对24年年报有审计的义务。
     那问题来了,25年3月31日之前,洪九董事会必须公布24年年报发布时间,还要公布由哪一个审计师审计。
    洪九如果不予理会,那结果就是严重违规,面临的结局极大可能将由香港法院判决强行除牌退市。
      还有一个问题,中汇出具报告的最后时间?中汇会不会在25年3月底之前什么报告也没有,以某一个借口退出审计?
           答案是:不可能。
         中汇如果不出审计报告,则必须接受续聘,再接手24年度的审计,把问题留到25年3月31日至9月20日之前(18个月)解决。这对于中汇而言,一般说,不会为了几百万费用而被拖入”深渊“而损坏资金公司形象。
   那问题又来了,虽然续聘的权力在于董事会,但从法规上生效要到25年6月30日之前股东大会表决才行?依照洪九现在的窘境、残境,表决过关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要24年股东大会的5.05亿赞成票和1.32亿弃权票及2.4亿港股通股东中部分全部反对,洪九现场大概率过不了关
       过不了关的唯一依据就是,”如果不改组,肯定过不了,因为洪九得罪了所有人。“
      最后一个问题,中汇不续聘而必须出报告,会出什么样的报告?

依据国家审计署会计司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第三章 审计报告的类型第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出具下列类型之一的审计报告:(一)无保留意见;(二)保留意见;(三)否定意见;(四)无法表示意见。
         笔者看了全文,由于篇幅较多,朋友们自己可百度一下, 自己衡量胶托妥。 中汇如何对洪九”对号入座“拿出报告,那就看双方的合作及双方的守规的”底线“是什么?
           综上所述,笔者持此不乐观地态度,洪九的的审计结论在(二)保留意见与(三)否定意见之间,而对应的复牌的股价是不同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港股(01911情况就有数了,

   01911港股报告也是中汇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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