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助力市场良性发展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2025年1月1日,“退市新规”将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覆盖了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多维度的强制退市指标,同时对分红不达标的企业设立ST警示标准,并创新豁免机制。
“退市新规”出台背景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提出要严格执行强制退市标准,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同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简称“退市新规”);4月30日,沪深京三大交易所落实深化退市制度改革要求,修订并发布新《股票上市规则》。
“退市新规”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净化市场环境,推动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大类强制退市情形
1、财务类强制退市
利润与营收指标:近一年审计财报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一定标准(主板3亿元,科创板和创业板1亿元)。
净资产指标: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追溯重述后也为负,有退市风险。
审计报告意见: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或否定意见,面临退市风险。
2、交易类强制退市
成交量标准:发行A股-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B股-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完成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A+B股-其A、B股股票的成交量同时触及上述标准。
收盘价标准:发行A或B股-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A+B股-连续20个交易日同时出现每日A、B股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市值标准:仅发行A股或者A+B股-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仅发行B股-连续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
股东数量标准: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初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0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
3、规范类强制退市
会计差错与报告披露: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严重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或未按时披露。
董事对报告的保证: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未改正。
资金占用:被控股股东等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一定标准: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连续2会计年度相关审计报告有问题或未披露。股权分布与公司治理:股本、股权变化或控制权争夺致不具上市条件或投资者无法获取有效信息。
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欺诈发行等证券违法行为:上市公司存在诈骗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
涉及重大安全领域违法: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也会被终止上市。
助力市场良性发展
“退市新规”的出台,意味着2024年年报将成为首个适用“退市新规”的年度报告,即从2024年年报开始,所有上市公司都将按照新的退市标准进行评估和监管。在新规实施初期,会有一部分上市公司因无法达到新的退市标准而面临退市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一定的波动和调整;但从长期来看,“退市新规”的全面实施将促使资本市场的有限资源向优质企业集中,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投资选择和保障,也将为股市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