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泰(SZ002217)$$*ST东园(SZ002310)$$*ST景峰(SZ000908)$
【特别提醒】: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作为个人研究立此存照,与志同道合者共勉,不代表买卖建议。
2024年12月28日,泰勒斯资本发布了一篇文章,提出债转股股票直接过户给债权人(过户需要衔接时间),过户登记后,债权人股票无限售期,理论上债权人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抛售或通过大宗转让。本以为我们是客观分析,但部分股友发私信攻击泰勒斯资本看空合力泰。泰勒斯资本绝无此意,在此重申一下我们对这个问题的完整看法。
一、国资担保的债转股7.9亿股票短期内不会被抛售
泰勒斯资本在《*ST合泰破产重整(三十三):债转股后,债权人有权要求国资补充清偿吗?》曾经谈到,福建电子集团为*ST合泰47.67亿元债权提供了担保。该部分债转股后,股票价格未达到6元/股的部分,有权向福建电子集团追偿。正式的《重整计划》也明确表达:
债权人未能通过股票和信托受益权实际变价和分配收入全额受偿的,可以按照相关约定,或者就未能获得清偿的余额部分向重整主体以外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追偿。
同时,方案明确了债权人可将股票、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保管:
债权人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请将依本重整计划依法获得分配的留债现金、股票、信托受益权等由管理人自法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依法保管5年,该保管不视为清偿债权,但该类债权人仍应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措施;若债权人未在法院裁定批准本重整计划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保管申请的,视为同意按本重整计划进行清偿。
泰勒斯资本推测,5年保管期大概率就是为福建电子集团担保的47.67亿债转股股票所设。(意味着,福建电子集团担保的债转股股票,由福建电子集团决策买卖。)可能的方案是,福建电子集团与该部分担保债权签署协议,该部分债转股股票委托管理人管理5年。5年内股票变现、信托收益债权人仍未实现100%受偿,福建电子集团应补足差额,以便国资担保债权获得全额清偿。
也就是说,47.67亿元福建电子集团担保的债权,转换为7.9亿股股票后,短期不会被抛售。福建电子集团和和合力泰公司还必须进行是市值管理,努力将股价稳定到6元以上,否则5年后福建电子集团将面临大额债权差额补足义务。
二、福建电子集团债转股的5.86亿股票短期内不会被抛售
根据合力泰2024年半年报显示,福建电子集团为合力泰提供了35.2亿元借款。本次重整债转股后,福建电子集团约获得5.86亿股股票。该部分股票无论是从上市公司实控人减持规则的角度,还是国资损失追责的角度,福建电子集团均无任何理由短期以远低于转股价的价格抛售。
三、金融机构等持有的债转股股票短期内也不会被抛售
扣除福建电子集团5.86亿股债转股股票、福建电子集团担保的债转股7.9亿股票,剩余5.64亿股票也应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在银行金融机构工作过的同志清楚,银行实际操作中,为避免核销,会极力避免从浮亏直接变成实际亏损。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的债转股股票以大额亏损的价格抛售的概率基本为零。
四、理论上不能排除供应商出于流动性需求会出现亏损变现。
5.64股票中应有少部分供应商等债转股股票,理论上不能排除出于流动性需求,亏损变现。由于数据缺乏,无法确知有多少供应商债转股股票。而且没有任何人愿意亏损变现,除非流动性出现问题。
总体而言,债转股股票没有限售期,不能完全排除极少数债权人出于流动性需求变现。但总体上看,债转股股票抛压问题主要影响短期情绪,不会形成实质性抛压。同时,如上所述,长线看,福建电子集团和合力泰还应进行市值管理,避免面临大额差额补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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