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但“关联交易”。糊弄监管。把投资者当猴耍。就是,都“自愿”了,就不是关联交易了。“前员工”自愿进入的公司是哪门子的“关联交易”?同理,都“关联交易”了,又怎么会是“自愿”的?
干嘛要特别公告“自愿”?因为受到压力了。为什么会受到压力?因为没有股权 ,不正常。为什么不要股权?因为怕退市。只要有股权,无论转让了多少量和什么价转让(一般参考现价)都会有损失。所以,退市后获取股权(按退市后成交价)是利益最大化的。无论是增发获取,还是从原股东处转让。有人说“吃相难看”。难看什么?景峰退市又不是石药造成的。而且仍然是救世主。但,前者代价太大却未必成功保壳,保壳不是说保就能保的。至少是要花大血本才能保住的。绝对不是大家所说的仅仅1.5亿。如果只1.5亿就能确定保壳,我想石药不会不肯出。这点气魄肯定有的。问题是出了也没用,就像现在的债务豁免,也同样没用。所有的“最后”的(任何)努力都没用。还幻想31日变天[怒]
2024-12-29 05:50:35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都已经是“自愿”了,何来的“关联交易”?“前员工”入职的公司是关联交易吗?笑话。


都已经是“关联交易”了,又何来的“自愿”?


“自愿”的“个人”的行为,需要你这个“前东家”特别公告吗?


“前员工”和“前东家”就像“前对象” ,连“前配偶”都不是。毕竟打工者和用工者纯粹就是利益关系。这种组合相对配偶是松散型的。走开了就走开了,再无瓜葛。那么,前员工新入职的公司与前东家公司做生意又何来的关联交易?尽管谁都知道这就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核心点是“公允价值”。定价是关键。这会不会成为新的“非标”和新的“保留意见”?你是审计员 ,你不会有这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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