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针对上市公司信披暂缓与豁免的首个系统性规定。
目前,证券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多个重要文件中均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豁免相关内容,但尚无统一文件对其进行规范。
此番制定的《管理规定》,总结借鉴了现行监管规则关于暂缓、豁免披露的规定,内容包括明确豁免方式,坚持披露原则;明确豁免事项,便于实践执行;强化内部管理,压实公司责任;加强外部监管,防范滥用风险四大方面。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暂缓与豁免形式被明确为三种:暂缓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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