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科(SZ000656)$ 把接下来的时间节点捋一捋,给大家增加一些感知认识。
首先,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是24年4月22日,按照规定,六个月内必须向法院提交重整草案,如果来不及,可以申请延期三个月,也就是必须在25年1月22日提交草案。
第二,二债会召开的期限是:法院收到草案30日内。假定法院收到草案稿为1.22日,那么召开二债会最晚为2.21日。
第三,假定上述流程都是卡时间点,那么如果2.21日的二债会表决通过,法院可以在几天内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4-12-29 21:18:30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如果1.22日提交草案的同时,公告召开债权人会议,那么15天后可以召开,也就是2月6日可以开会。这样的话,二月上中旬可以执行完毕重整程序。
不管怎么说,到1.22日之前还有16个交易日,如果担心(或者说顾及)普通债权人的想法或者怨气,把股价拉到2.5左右之类的价位,何尝不是给普通债权人一个交代呢?
遐想空间很大。个人认为,应该在1.22日之前站稳2元,是公司管理者和重整各方的一个基本的素质。
2024-12-29 22:26:56
作者更新了以下内容
有人不理解这种流程的原理,多说两句吧。法院要裁决重整计划完成,前提肯定是需要债权人表决通过,这个好理解。现在有人没搞清楚的是草案提交时间,是在二债会之前还是之后。明确一下,就是二债会之前。必须提交给法院之后,管理人才能发公告开会。
为啥?很简单,因为重整程序是在法院监管下进行的。草案是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前提。你不先提交,怎么知道你真有还是假有?不能乱搞的。确定你有了,你再发公告。开完会,表决通过了,法院再审查,然后裁决。
并不是说提交给法院,法院必须马上给裁定,哈哈
追加内容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