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套现的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证监会明确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下不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此外,增加了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前的预披露义务,并要求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与大股东共同遵守减持限制。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大股东在减持前详细披露减持的原因、数量、时间区间、方式等信息,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大股东的减持计划。对于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完整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
设置减持条件和限制:根据公司的业绩表现、分红情况等设置减持条件,例如规定公司的分红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或业绩达到一定增长水平,大股东才可以减持。此外,限制减持的频率和比例,防止大股东短期内大量减持对股价造成冲击。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行为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对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罚款金额,提高违法成本,对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确保大股东的减持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高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延长锁定期: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适当延长大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使大股东在公司上市后更长时间内不能减持股份,促使其更加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创造。对于通过定向增发等方式获得股份的大股东,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合理的锁定期。
证监会出台大股东减持新规,是充分听取了市场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初衷的用心是好的,但是,中国股市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的规定出台总还有漏洞可钻。公司上市的目的,大股东并不是为了使得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扩大生产,让公司更具有竞争力,使公司健康发展,通过市场经营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给予股东从中分享收益的成果,而是图谋解禁后套现跑路,将公司甩给市场。
减持套现新规的漏洞是虽然有根据公司的业绩表现、分红情况等设置减持条件,例如规定公司的分红金额达到一定比例或业绩达到一定增长水平,大股东才可以减持的限制,但没有对股权质押和协议转让股份加以限制,受让方通过6个月的锁定期就可以在市场中出清的,大股东可以利用股权质押和协议转让所持股份绕道套现。在现代技术下应当给质押的股份和协议受让的股份进行标定,执行大股东套现设置的条件,杜绝受限制的股份在股市套现对股价形成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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